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两车相撞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两车相撞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两车相撞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逃逸一方还需要承担对事故认定的不利后果,一般在可以查清的事实基础上做出认定,无法查清的,会归责于逃逸一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处理的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处罚,其中对于肇事逃逸者更是应当严厉打击。同时,对于肇事逃逸者在接受处罚之后自身也应当有所认识,明白安全驾驶的重要性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驾驶员应当承担自己的责任义务。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二手车过户费怎么算?
      买二手车过户费怎么算?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还有评估车辆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如果委托经......


·行政处罚委员会决定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您应该经常看一些新闻,我们常常身处于法治社会,所以对一些法律等问题也是略知一二的。根据我们国家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一些特定的公职人员去......


·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由谁认定
      针对劳动关系的问题,用人单位和公司发生了争议以后,双方往往是各执一词。在公司全盘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员工有合法的证据,当然可以寻求我国......


·行政强制措施和直接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和直接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措施和直接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先看是谁的责任,认定责任方,谁是责任方就由谁来赔偿,如果对责任人的认定不认可的,可以上诉,上诉是需要上诉费的,下面就来给......


·故意犯罪形态包括了哪些
      故意犯罪形态包括了哪些一、故意犯罪形态包括了哪些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


·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不管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诉讼时效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如果借款的诉讼时效已过,对于债权人来说......


·酒驾处罚会受到什么处罚
      酒驾处罚会受到什么处罚不得不说,其实在很多国家都将酒后驾驶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甚至在一些国家还将比较严重的酒后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比如我们......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哪些?一、申请不符合条件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劳动仲裁委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申请。当事人申请不符......


·临沂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需要做什么准备?
      在经历了婚姻不幸要离婚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要进行分财产等事情,一些和平离婚的夫妻就可以用和平的手段进行离婚,但是一些有争议的离婚的夫妻就要......


·主动离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主动离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