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行车逆向行驶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自行车逆向行驶相撞责任如何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综上,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自行车逆行导致发生车祸,自行车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分别承担责任。二、交通事故书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三、逃逸事故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四、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随着公民和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购买自己的车辆,那么道路上的车辆增加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也要对交通事故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其中负主要责任的一方也要按照责任的比例去支付修理费用的医疗救治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
      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


·有配偶的人单方收养有效吗
      夫妻单方收养有效吗有配偶者在收养子女时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夫妻双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条件;2.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收养子女;3.向县级以......


·什么条件可以判监外执行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


·产权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房屋所有权是实行登记制度的,在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缴纳产权登记费。那么关于产权登记的收费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一、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发生合并等情形,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因此......


·交通肇事罪由什么部门量刑?
      交通肇事罪由什么部门量刑?交通肇事罪由法院量刑处理,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


·单位犯罪界定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在我们国家,犯罪行为并不是只能够由专人来进行构成,当然单位也可以构成犯罪,单位构成犯罪的话,那么是存在着一个行为的鉴定的,因为单位当......


·二月不上班工资怎么算
      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


·对合同诈骗罪与处理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
      对合同诈骗罪与处理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对合同诈骗罪与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受到法院判决书之后的半个月内再次起诉,具体的执行方法如下:1、执行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