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或者出于节约成本或者转型的考虑,对既有员工进行裁减。但是裁员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对于劳资双方都有风险。对于劳动方失去了未来收入的来源,对于雇佣方也存在法律的风险。那么,一份好的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第( )号
  
  员工姓名: 所在单位: 通知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邮寄( )、媒体公告( )、其他( )
  
  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员工签收: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 )号
  
  同志:
  
  您于 年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 。现因下列第____(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 年 月 日签订的为期 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请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因此,一份好的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首先要包含送达对象,送达方式,并且要要求员工签收。其次,要说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和法律依据,让劳动者明白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从流程上和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最后,企业要确保劳动者在签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把自己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起民事诉讼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责任方拒绝支付赔偿款,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以走法律程序。当事人发起诉讼,首先得准备好相关资料,如果资料不齐全,法院可能不会......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滁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


·交通事故委托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的人为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想要为自己争取合法的利益,此时会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但律师提供......


·什么情形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什么情形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一、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


·遗失物遗忘物的所有权是怎么规定的?
      遗失物遗忘物的所有权是怎么规定的?相信不少人都有遗失或遗忘过物品,这些物品在法律上被称之为遗失物或遗忘物。自己遗失或遗忘的物品如果被他人拾得......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及时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如果在没有签书面劳......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什么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什么一、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保险是否赔偿
      一、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保险是否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划痕险是不能报销的。同样如果有了划痕之后再购买划痕险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认可的。所以是不会报销......


·仲裁申请书执行怎么做
      仲裁申请书执行怎么做一、需具备以下条件:1、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已经生效仲裁裁决自仲裁庭作出之日起即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艺术品怎样申请著作权保护
      现在很多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网络越来越发达导致一些剽窃盗版的事件屡次发生,所以申请著作权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想要申请艺术品的著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