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增加抚养费被告不接受怎么办?

一、增加抚养费被告不接受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通知其工作单位从其工资里面划扣,情节严重的,可以司法拘留。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增加抚养费肯定是因为抚养孩子的一方面对了经济困难而难以支撑孩子的日常生活之后才做出的请求,但是对方如果不愿意或者不接受增加抚养费的决定可以用其他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建议,但是也不应该不接受或者拒绝履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
      绿化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环境问题是当下的热门话题,如今政策也偏向与环境友好型发展,众多的绿化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出。相信许多单位都会......


·除了户主,土地确权证上还该登记哪些人?
      除了户主,土地确权证上还该登记哪些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由户主代表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同时确权登记家庭成员为共有人。那证上......


·非法网络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由于很多人都有身边有朋友被骗进传销的经历,因此我相信传销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而我今天要说的并不是这种传统传销,而是非法网络传销。陷入非法网络......


·任何公民都可以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吗?
      任何公民都可以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吗?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享有诉讼权利,参加诉讼,帮助自己完成案件的诉讼。然......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处理?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处理?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企业破产的情况非常普遍。企业申请破产后,会进入到破产清算环节。很多时候,企业都因为融资需......


·可以。如果驾驶证到期当天尚有上一周期分
      可以。如果驾驶证到期当天尚有上一周期分,在当日24时前可以扣除上一周期的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怎样的沈阳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通知对方吗?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通知对方吗?单方终止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误区?一、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虽然网贷没还后果严重,但普遍人认为,只要产生一次贷款,那么以后就再也无法......


·故意伤害中重伤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中重伤的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中重伤的标准是按照人体的伤残等级的标准来进行执行,(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