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聚众斗殴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聚众斗殴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二、聚众斗殴罪是刑法第几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我国对聚众斗殴罪是有明文规定的,是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所有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都是从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的,一般来说,聚众斗殴本质上都是地方争霸,或者其他的一些不正当的目的,故意拉帮结伙的,在这个法制社会内通过这种违法的手段维护自己所谓的权益和正义,但构成了聚众斗殴罪的话,反而要因为自己这种无知的行为被处以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权保护期的相关规定
      现如今,在我国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有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注重自己应有权力的维护。与此同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人们的合法......


·交通事故伤者八级伤残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伤者八级伤残怎么赔偿?1、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犯罪分子被刑事拘留26天没放人是报批捕吗?
      一、刑事拘留26天没放人是报批捕吗?1、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


·辞职后再工伤伤残鉴定行吗?
      现如今社会基本每个公司都会为在职员工购买五险,五险其中一险就是工伤保险,就是说员工在职期间若因工作而发生的意外受伤甚至死亡,员工或其家属可以......


·监外执行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在被抓捕归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后,对于判罚为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一般情况下应在监狱内关押执行,......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 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
      签合同前需要审查什么内容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前,尤其是在涉及到高数额的标的时,要仔细审查各方面的事项,再决定是否要签订合同,以避免可能会发......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伤后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伤后处理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人伤后处理流程主要是: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驾驶人必须在......


·究竟重庆去哪里起诉离婚
      现代社会中,离婚已经成为不稀有的事情,很多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面临这种严峻的问题,为了调节双方矛盾深化,法律对于离婚有严格要求。那么有人在......


·起诉离婚不去取起诉状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不去取起诉状如何处理?起诉离婚不去取起诉状将会按照缺席判决,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若家里面有未成年子女,同时父母又涉及到离婚的话,不能因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免除对子女的抚养。此时未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子女相应的抚......


·复印笔迹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复印笔迹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