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证的层数显示超过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的层数显示超过了怎么办?1、如果土地是宅基地,那么要到村委会那里出证明,变更土地面积,然后拿证明和宅基地土地证到国土部门,办理变更宅基地面积土地证。然后再拿变更面积后的土地证到房管局办理宅基地房产证。2、如果土地是国有土地,那么,是办理不了。超出面积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要被强行拆除的。只能把建造的房屋改建在土地证面积内,这样你才可以办理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关系:两证应该是统一的,可持相关资料去做变更。现实操作中,大多业主手中只有房屋产权证,但如果国土证在业主自己手里的话,应该一致,否则会影响房屋出售。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按规定,期房购买应使用商品房买卖的标准合同,现房可以不用。在建的房子不难判定是期房,建好的房子是否就是现房呢?不一定!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是要查看“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购买这种房子,对购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见为实,但购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锐点儿,千万别心血来潮,买错了“现房”比买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不管它是盖好的还是有人居住的,仍要按期房销售,购房人除了要查看预售许可证外,还要特别留意自己买的房子是否已经被抵押。有的人以为某个小区已有人入住,或入住的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就以为买这种房子就万无一失了,实际上这里存在着某种误解。购房人一定要清楚房子按套拥有独立产权,可以分别抵押,别人的房子没问题,不等于您要买的房子也没问题。其实,房子盖好了又没有预售出去,被抵押的可能性更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尾房”。房子盖好了,还剩几套没卖出去,预售许可证过期了,房产证又没办下来,这种“无证”房不能说绝对不能买,但买时一定要查清楚,最好的办法是坚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再付款,不见兔子绝不撒鹰。购房人特别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新规定:“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自商品房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四个月内继续进行商品房预售;但自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超过四个月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这个规定等于说现在有一种已建好的房子,预售许可证本身没有过期,但由于取得竣工备案表4个月而没拿下房产证是不能销售的。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购建房屋的层数都是有规定的,而且还必须要与土地使用证的面积一致,如果超过了房屋的层数,那么就是属于违造的建筑物,这样会危害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如果真的有此情况的话,那么就必须马上到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解决,或重新改土地使用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是多久?一、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是多久?《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1、标题。可写“关于案的辩护词”。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


·买房子需要交多少税?
      1、新房买卖要交的税费为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3%。2、二手房买卖......


·青岛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基本上拆迁行为都是在我国的国土资源系统的监管下进行的,所以在我国的青岛也是自上而下采取了很多严厉的监督......


·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
      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但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zd直......


·二手房买卖的话,
      二手房买卖的话,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详细说明:?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


·离婚时争小孩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时争小孩抚养权怎么处理?离婚时争取小孩抚养权的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这两种,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


·侵犯荣誉权的行为一般有哪些
      侵犯荣誉权的行为一般有哪些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


·法院关于职务专利权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法院关于职务专利权的判决依据有哪些?1.看有无合同约定、单位规定:如有单位和职工的约定或单位规定,按约定或规定区分。2.看研发目的,任务来源:是否......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一、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2002年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