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领养孩子的条件

领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二、如何领养孩子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4、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5、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根据我国规定在收养子女中,不仅需要满足以上规定,并且任何收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是如果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是没有人数限制的,如果男性收养女性子女的话必须要有40周岁的年龄差才行,收养人将收养程序准备好之后向当地社会福利院进行申请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传真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注意什么?
      传真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注意什么?俗话说“正义不会缺席”,但是在法律上不管是什么纠纷都是需要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就算你再有理由都是空谈。所......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按照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


·包装专利权的授予流程是什么?
      包装专利权的授予流程是什么一、包装专利权的授予流程是什么?1、初步审查。专利主管机关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申请形式要求的规定。2、早......


·办理结婚要注意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关系着男女的人身关系。而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的规定来办理手续,否则的话是不能够领取结婚证的。那对于当事人来讲办理结婚要注意......


·五一放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
      我国规定的节假日是比较多的,而在节假日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不过一旦放假自然就不能上班工作了,有的劳动者可能就担心在......


·存款人死亡配偶能取吗 一、存款人死亡配偶能取吗?
      存款人死亡配偶能取吗一、存款人死亡配偶能取吗?根据《中行关于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


·无过错方如何提出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要是夫妻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诉讼离婚的同时,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赔......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


·代位权诉讼是否通知债务人
      代位权诉讼是否通知债务人一、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力时,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不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债权人的债权具有......


·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几率有多大?
      一、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几率有多大关于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几率的问题,两者并没有互证关系,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给予缓刑,主要还是依据其刑事处罚是否为......


·网络诈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诈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虽然网络诈骗的犯罪主体有个人和打单位之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多以团体犯罪为主,由于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且实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