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各个等级依次类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所需要赔偿的金额除了伤残认定总的医疗赔偿之外,其他还应当包括误工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的确认查询国家法律规定便可以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不满意赔偿金额,可以进行上诉申请,法官会根据实际内容进行确认,这样也就十分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补助是多少?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补助是多少?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


·夫妻一方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赌债属于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


·如果第三人提反诉可以吗?
      如果第三人提反诉可以吗?如果第三人提反诉是可以的,如果原告与被告提供的证词、证据当中有侵害到第三人的利益,对第三人有非常大的影响时,这时第三人......


·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处罚
      挪用特定款物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


·什么是入职劳动合同?
      什么是入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合同一方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一方违约怎么赔偿一、合同一方违约怎么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经营管理如何发私募基金?
      经营管理如何发私募基金?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即私募基金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


·现实中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了纠纷,而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是多不胜数,就出现了那种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为争夺财产而大打出手的情......


·盗窃机动车的如何定罪处罚
      我国比较常见的机动车其实就是汽车了,相信您都清楚汽车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就算是二手车,也要值好几千块。当然,现在也出现了盗窃机动车的情况,那......


·公司在孕妇孕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在孕妇孕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我国的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权订立合同
      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的当下,一些未成年人可能会经不住诱惑而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私自购买了巨额的产品,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订立合同的行为。从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