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聚众斗殴一方不足三人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包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一、聚众斗殴一方不足三人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一方达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对达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对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众行为的,也可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如果没有聚众行为的,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论处。二、聚众斗殴的相关法律规定依照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聚众斗殴犯罪案件相关问题的纪要》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聚众斗殴,一般是指双方各纠集三人以上进行斗殴的行为。双方均只有二人以下的,不按聚众斗殴处理。一方在三人以上,一方只有二人以下的,对三人以上一方可按聚众斗殴处理,对二人以下一方可不以聚众斗殴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处理。一方虽只有二人以下,但明确与对方约定斗殴的,应按聚众斗殴处理。所以他们都构成聚众斗殴,而构成聚众斗殴并不一定需要双方都是三人以上。依照《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的参加者,无论是否首要分子,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仍然参加聚众斗殴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于参加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重伤人员本人或者重伤、死亡人员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斗殴罪在刑法当中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当中,明确的要求了,双方当事人必须要存在着斗殴的故意,而且只要其中的一方达到三人以上,那么就属于聚众斗殴,就中东参加者,无论是不是首要分子,只要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那么就应当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抚养费要支付多少年 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虽说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但这并不代表父母就需要一直抚养孩子,换言之在支付抚养费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年限要求。那到底离婚后抚养费要支付......


·拘留时间不能超过多久?
      拘留时间不能超过多久?治安拘留一般在3天左右,也可以延长到10天,特殊情况的话应该是不超过30天,刑事拘留有最长37日的情况,当到达了刑事拘留的情况......


·如何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如何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规定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确定程序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协议的内容可以按照下列情况说明:(一)第一部分为抬头:房屋继承协议书(二)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基本情......


·三期女工指哪三期2023
      三期女工指哪三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


·离婚后发现还有债务未分割还可以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还有债务未分割还可以分割吗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还有未分割的财产或才发现的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有业务往来没有授权使用商标侵权吗
      侵权。未经商标权人授权就擅自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所以未经授权,请勿擅自使用他人商标。有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湿地公园是属于一种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生态公园,主要是用来进行科普宣传、弘扬湿地文化,并且也具有一定旅游观光和休闲......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告劳动局吗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不可以告劳动局,但是您可以寻求劳动局的帮助,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


·打架伤人派出所怎样处理?
      在生活当中,人际关系可能会发生一些矛盾和摩擦,这个时候我们该做的应该是好好的心平气和的解决,如果动不动就打架的话对社会秩序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害......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