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湿地公园是属于一种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生态公园,主要是用来进行科普宣传、弘扬湿地文化,并且也具有一定旅游观光和休闲娱乐性质的主题公园。而且湿地公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保护我国的生态平衡也具有重大的意义。各地政府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动迁改造湿地公园的。那么,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不同地区的有不同的补偿方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具体的金额主要由当地政府的补偿安置方案而定,主要按照当地的平均产值做决定,补偿费中包括了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费用等,一般安置是进行统一安排,补偿费使用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补偿管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三、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拆迁要注意的问题其实很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一样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如此等等。
  
  我们只能告诉您的是,湿地公园在拆迁补偿的过程当中,是包括青苗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附着物补助费等各种不同项目的。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说我国天南海北的拆迁补助的具体金额有着巨大差异。因此我们没有办法在这里给出您一个统一的拆迁补助标准,这是政府按照当地的平均年产值来做决定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顾问是什么意思?
      法律顾问是什么意思?做法律顾问需要什么证??一、什么是律师?律师简单来说就是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依据有哪些?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依据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了关于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法律依据,其中明确的说明了劳动......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不是所有的婚姻中,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都会同意的,可以说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是比较多的,那这个时候就不能协议离婚,此时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


·出轨有私生子算重婚罪吗?
      出轨有私生子算重婚罪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


·离婚财产分割追溯期是否受到限制
      一、离婚财产分割追溯期是否受到限制?离婚财产分割追溯期是有限制的,具体的规定是: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


·农村养鸡拆迁补偿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农村养鸡拆迁补偿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1、养殖场性质为企业,属工业、商业、农牧业中那一类企业,法律无明确规定。从性质上分,属农牧业类企业〈此......


·清明节是哪天呢,放假时间是多久?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现在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企业应该在这一天给职工放假。现在很多上班族都看到的是公历,很少关注农历,而......


·在我国劳动合同只限本市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只限本市吗?劳动合同只限和本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2......


·刑法侵占知识产权罪应该怎么处罚
      一、刑法侵占知识产权罪应该怎么处罚1、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