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年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处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此,如果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处罚的猎杀保护动物行为仅限于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不包括三级保护动物。因此杀死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不排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二、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抓如何聘请律师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
  
  以上是关于“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处罚是怎样的”的问题解答。我们应该了解到,对于这一类行为,我们在遇见的时候应该要及时制止,如果当自身的能力不能够制止的话,应该到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因为捕杀国家的保护动物是触犯法律的,同时我们应该要时刻保护我们国家的珍稀保护动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银行卡盗刷公安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银行卡盗刷公安立案标准是多少钱?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


·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
      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宣告失踪的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


·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
      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同时也是社会对父母的道德要求,没有尽抚养义务的......


·微商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
      微商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可以向平台客服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


·法律援助什么意思,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什么意思,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司法活动中,法律援助常常被当事人提及,而且众所周知的事情是,在我国很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向相关的法......


·个人所得税已缴税可以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已缴税可以退税吗?个人所得税已缴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应当看是否符合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办理退税的,对于预缴或者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妻子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妻子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主要是要看是否与被继承人(即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的,则是有继承权的。是否......


·先做工伤认定书还是先做伤残鉴定?
      先做工伤认定书还是先做伤残鉴定?一、先做工伤认定书还是先做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


·一、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具有法律效力吗?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


·一些用人单位由于法律意识不强
      一些用人单位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让劳动者到单位来工作。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有权对自己的相关权益进行维护......


·异时履行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异时履行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各国的民法典基本上都规定有,在合同一方可能或着正在进行不利于合同履行的行为时,另外一方享有暂停履行合同的义务的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