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营运车辆被撞人没受伤误工费是否需要支付

营运车辆被撞人没受伤误工费是否需要支付
  
  需要。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
  
  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但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务收入构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来源的话,由于此类收入的不固定性,应将此类受害人确定为无固定收入者,并按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予以计算。
  
  二、万一撞了营运车辆怎么办?
  
  撞上营运车辆大致有三种情况:全责、同责和无责。
  
  全责:需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和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同责:同责情况下,上述提到的修理费、停运费及误工费只需承担一半;
  
  无责:若是无责的一方,当然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温馨提示: 误工费属于间接损失,并不在保险赔款中支付,主要是由私家车车主和营运车车主协商处理哦~
  
  三、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简而言之就是以载客、拉货等方式盈利的机动车。出租车、公交车以及大型货运车等都属于营运车辆。
  
  
  四、如何分辨营运车辆?
  
  区分营运机动车和非营运机动车,主要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使用性质。如果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是"营运",那么该车就必须要有运管部门发给的“道路运输证”和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有的“从业资格证”才可以从事营运。
  
  日常遇到最多的就属出租车和公交车了,它们每天上路行驶需负担高额的营运费用,一旦与其发生了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仍然需要继续支付营运费用;
  
  如果你是全责,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外,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所以遇上这些车,最好躲着点儿。
  
  
  五、误工费到底咋算?
  
  一定要了解误工费到底是怎么算的,以防营运车辆的司机张嘴就要你高额赔偿。
  
  误工费的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
  
  ①、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
  
  ②、若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即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60×误工天
  
  打个比方说,北京的出租车司机最低人均收入为6000元/月,那么误工费即为200/天(每月按30个自然日计算)。
  
  根据以上相关条例,就可以确认营运车辆被撞人没受伤误工费是否需要支付。如果与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按照当地物价对司机进行赔偿。但如果营运司机狮子大开口,不要慌乱,要保持镇定,直接报警,等待警察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上入户盗窃从重处罚吗?
      一、法律上入户盗窃从重处罚吗?在法律上,并没有入户盗窃从重处罚的说法。关于“户”的范围,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劳动者签三年期限合同怎么算毁约?
      一、劳动者签三年期限合同怎么算毁约?只要没有按双方所协商的条款从而间接或者是直接的让用人单位受损都算是违反了合同。签定三年合同,劳动者......


·高空坠物责任怎么认定
      高空坠物责任怎么认定高空坠物顾名思义就是指从高空抛下物品,并且造成了下面人员受伤的情况。相信您都清楚,高空坠物是很危险的,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举证在工资拖欠案件中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举证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应当负举证责任。《工资支付暂行......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一、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算
      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算一、公司破产后债务问题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


·月中旬辞职有这个月工资吗
      有,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乘以出勤天数。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


·公共面积如何分摊
      现代公寓、住房中,购房者除了要购买自己中意的房屋面积外,同时还要购买一定的公共面积,而这些公共面积主要就包括了楼梯、电梯、过道等的面积。现实......


·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
      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一、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所对应的刑......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7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


·在我国律师打离婚官司取证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律师打离婚官司取证要多长时间?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