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销售假冒产品怎么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是假冒伪劣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 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由此可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单纯的针对给消费者的赔偿并不算特别的多,近段时间,我们看到有些消费者在冰棍儿当中吃到了死老鼠,这些性质极其恶劣的假冒伪劣产品的惩罚力度还是不够大,除了对消费者的赔偿,国家有关部门也会对商家进行罚款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这就是销售假冒产品怎么赔偿的所有内容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
·指示交付中占有人不交付怎么办?
一、指示交付中占有人不交付怎么办?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
·延期交房退房流程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买期房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因此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是......
·强制传唤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强制传唤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强制传唤是我国刑事诉讼法里面的一种方式,也就是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接受询问的一种方式,在我国对于强制传唤有明......
·房屋面积如何算
房子面积计算规则为: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面积计算方式为等于公共门厅和过道加电梯井加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
·合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时,肇事者要对受害者给予一定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为了规范交通事故赔......
·借条起诉期限是多久?超过会有什么后果?
借条的起诉时效是几年?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
·表见代理司法解释是什么?
表见代理司法解释是什么?一、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1、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