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千家万户,人们到4S店买到新车后,会停在小区楼下,如果居住在高层,高空坠落花盆等物品,可能将车砸坏,这会让车主闹心。那么,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这种情况发生后,保险公司会结合车主购买的保险决定赔偿与否,下面我们介绍下详细情况。
  
  
  一、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看施工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条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可见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一旦发生建筑损害的后果,便推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也就是说,除非楼房施工单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对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方则由车辆保险中的车损险进行理赔。
  
  
  根据车损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如果遇到不能认定责任方的情况,高空坠物在砸坏车体,如果车主购买了车损险,可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过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后,在车损范围内给予赔偿。另外,如果这些高空坠物只是单独砸破汽车挡风玻璃,而其他零部件安然无恙,就要看车主是否购买了玻璃单独破碎险,因为挡风玻璃单独损坏不包括在车损范围内,如果未购买此险种,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二、如何有效的预防高空坠物的发生?
  
  
  1、完善法律法规
  
  
  高空抛物危险极高,故意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光有此法案还远远不够,侵权者往往会钻漏洞,取证困难,执行更困难。
  
  
  2、业主定期检查设施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住户、业主们需要定期检查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商家店铺及广告经营公司要提前仔细检查广告牌匾、玻璃拉门以及在室外设置的其他物体是否容易被风掀起、吹翻,并进行加固。您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杂物及有悬挂物的居民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3、加强国民素质
  
  
  高空坠物现象也反映了部分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道德素质仍有待提高。因此,社区组织、物业公司、学校等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觉悟。同时,应出台激励政策,发动群众及时举报高空坠物责任人,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形成联防机制。
  
  
  综上所述,人们买到新车后,一般会上各种商业车险,新车被高空坠物砸坏,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内赔偿,比如车损险、玻璃险等。当然,车主应该第一时间找侵权方,要其赔偿修车费用。实在找不到的话,可以要求整栋楼的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小区的物业方,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支付要如何处理
      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支付要如何处理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


·一些不法分子看中微信使用人群庞大这一点,利用向二维码病毒的方
      一些不法分子看中微信使用人群庞大这一点,利用向二维码病毒的方式诈骗。不少人因此上当受骗过,损失的金钱大小不一。被骗后,有的人选择报警,要求公......


·下班无证驾驶算工伤吗?
      上下班无证驾驶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很多劳动者产生的纠纷都是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因此很多案件在......


·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怎么处理?
      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怎么处理?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将首先会由检察机关判断是否符合审查起诉的条件,和起诉的条件的情况之下,会移送给法院审查。依据我国......


·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
      有的夫妻为了婚后避免发生房产纠纷,就会在婚前签订一份婚前房产协议,但是很多夫妻都担心这份房产协议是否有效,那么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对于这个问......


·民事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民事诉讼有时间限制吗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听说一些明明自己很有理的事情,告到法院却只因起诉时间超过了规定时间而败诉的情况。同时也会有人担心,......


·非法经营100万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


·商业车险退保损失多少
      商业车险退保损失多少本金一、商业车险退保损失多少本金?1、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如何处理?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如何处理?我们知道,基建工程中质量就是生命,对于质量的把控也是十分严格。但还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可是,由于相关知......


·什么是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