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二、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三、给醉驾者买单,是否纵容了酒驾行为
  
  
  国家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以保护、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为宗旨的,是为了让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减少其经济负担,从而减轻交通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赔偿纠纷。
  
  
  对伤者而言,无辜被撞受伤后其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最迫切的是使身体得到救治,而非对肇事者的惩罚。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较之肇事者的赔偿时间更快,更有保障,也更能确保伤者的利益。因此,不能因为重视对醉酒者的惩罚,而忽略对伤者的利益保障。
  
  
  同时,交警在发现醉驾的情况时,对醉酒者进行“一律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而从2010年4月1日起,《道·交通安全Υ法行为记分分值》将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这将进一步提高醉酒驾驶的Υ法成本:罚款500元,交强险费率最高上浮60%,扣12 分后驾驶证作废。
  
  
  四、无证驾驶 醉驾怎么处罚
  
  
  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醉驾怎么处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无证驾驶 醉驾怎么处罚:吊销机驾驶证,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责任。
  
  
  醉驾被扣车取车好麻烦,需要怎样办理。这类事件的办理非常简单,只要相关的调查部门对车辆调查结束后,相应的车主就可以将机动车开走。但相应的醉驾驾驶者必须受到我国的相关法律的惩罚,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什么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订立代书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威胁立遗嘱人,伪造、......


·车祸打官司怎么办,打官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车祸打官司怎么办,打官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真的是各种各样,如果是比较小的纠纷,通过双方调解就可以解决。若是比较大的纠纷,就......


·员工到退休年龄了辞退还需要补偿吗
      员工到退休年龄了辞退还需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


·民事诉讼申诉依据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申诉依据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申诉依据1、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


·一般小孩探望权法院怎判?
      一般小孩探望权法院怎判?结婚在现在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为很多家庭的支付不起高额的彩礼以及标配车房,这样的金钱爱情下结婚之后很容易出现感情......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造成损害的情况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下面就让我......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


·探望权协议书该怎么写?
      虽然我国现行法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可以根据内心意愿,决定是否离婚。在诸多离婚方式中,协议离婚时最为简单的一种方式,但是为了避免再与对方......


·保险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老年人监护权的规定是什么?
      老年人监护权的规定是什么?老年人监护权的规定是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老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