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和酒驾扣几分

醉驾和酒驾扣几分
  
  
  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饮酒后驾驶,这种情况记12分,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另一种是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关于酒驾会扣多少分的问题已经非常清楚,明确扣12分,但是并非所有情况都是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醉驾吊销执照后几年可以考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驾驶证吊销可否提前恢复
  
  
  不可能的,必须达到规定的吊销年限才能重新报考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rn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rn(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二、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醉驾和酒驾扣几分?都是扣十二分,酒精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刺激作用,会让人体无论是感官还是其他方面都迟钝,在语言方面也是,行动能力也是,所以饮酒之后驾驶车辆对于自己的人身安全会有很大的威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哪些
      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是指以个人的名义设立,以营利为目的,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用于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它......


·梅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梅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征收土地的话,肯定会涉及到征收土地补偿款的发放。当然,有些地方征收土地的话,可能会有一些回迁房,那么如果......


·试用期公司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试用期公司辞退孕妇怎么赔偿?试用期公司辞退孕妇将会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


·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有哪些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


·减刑批下来就可以出狱吗
      不可以。法院减刑公示名单公布后,犯人具体出狱时间取决于减刑后剩余的刑期,只有犯人把剩下的刑期全部执行完毕后才可以出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协议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协议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一、协议终止的法律性质协议终止,即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


·刑事案件检察院退侦一次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检察院退侦一次如何处理?刑事案件检察院退侦一次需要公安机关收集相关的证据,重新进行侦查之后,再次移送,具体规定如下所述:1、根据《刑事......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是真的没有办法,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相信是不会走离婚这条道路的。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因......


·子女无房继承父母房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如何推翻遗嘱公证?公证遗嘱是在公证人员面前签署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或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


·最新私募基金备案规定?
      最新私募基金备案规定?  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  《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


·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土地使用证是特定主体可以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凭证,故而土地使用证也是一种较为重要的物权,若没有土地使用证,不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