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子女无房继承父母房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如何推翻遗嘱公证?公证遗嘱是在公证人员面前签署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或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推翻。认为公证遗嘱有问题,可以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公证遗嘱。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之效力高于以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因此,当事人必须就遗产的分配立个新的遗嘱并依法办理公证手续。公证遗嘱因为由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进行了公证,其效力明显高于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公民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的形式撤销、变更已经公证的遗嘱。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带上什么材料?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4、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三、办理遗嘱公证要符合哪些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综上所述,在立遗嘱的方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立遗嘱老人如果想推翻之前的公证遗嘱,只能再去公证处重新办理遗嘱公证,这样,以最后的遗嘱作为有效遗嘱。如果是他人想推翻,必须能证实遗嘱公证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才能考虑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施工单位分公司能签合同么?
      施工单位分公司能签合同么?施工单位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


·一、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
      一、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买房无法贷款的处理方式可以有:试着更换办理的单位或者银行;尽可能的使自己的提交材料完整,准确,真实;......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分是什么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分是什么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


·机动车牌照破损如何补办
      机动车牌照破损如何补办科技发达的今天,代步工具越来越多种,所以机动车的使用者越来越多,只要有钱在手想买一辆机动车是很简单的,但是要办理一个好......


·酒驾拘役2个月多久销案底
      酒驾拘役2个月多久销案底?案底是伴随终生的,消除不了。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中会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而在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赔偿对象的收入情况外,还要知道具体的误工时间。到底交通事故误......


·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 一、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
      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一、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股东和虚拟股东怎么分配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情况特殊的话,最好不要设立虚......


·结婚证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证登记需要什么证件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逮捕是我国执法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办案手段,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有逃跑或者妨碍司法公正的一些现象。所以在符合国家规......


·交通事故伤亡要赔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这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损害结果,其中当然是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比较严重。而在做出的赔偿方面,也是更多的。那究竟交......


·养殖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养殖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如果是出让,属于综合类,50年。如果是划拨用地,无期限,永久使用。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样,依国家政策层面来说,这种情况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