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申报时限是多少

工伤申报时限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实践中,用人单位未在上述30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但如果用人单位仍愿意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则在上述1年内依旧可以单位名义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三)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对于不同的主体此时的时效要求不一样,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话,则此时的时效比较多,一般为30日。但如果是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那这个时候时效就会比较长,规定为1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专利纠纷海事海商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海事海商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对于人民法院的管辖问题,我国法律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那些并非法律专业的人如果没有专门的研究的话,是......


·工作四年怀孕了被辞退怎么补偿
      工作四年怀孕了被辞退怎么补偿?工作四年怀孕被辞退的补偿金按照是额外支付4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工资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双倍计算。《......


·侵犯著作权的法条中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条中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民事责任。(1)对权利人停止侵害。法律针对其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对侵权人的首要行为......


·影响司法鉴定机构效力的主要因素
      我国建立了规范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对鉴定人员的执业职格、鉴定机构的办理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司法鉴定的结果的专业性、真实性。那么......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


·管辖权异议开庭审理的庭审阶段、庭后阶段的规定
      管辖权异议开庭审理的庭审阶段、庭后阶段的规定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确立不仅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且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在不断地完善。管辖权异议......


·高空坠物监视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
      在我国城镇的很多地区,为了维护社会治安,都安装了监视器,但是尽管如此,依旧有时不能抓到确实的证据,此时,高空坠物监视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


·经济民事诉讼状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经济民事诉讼状的基本格式是什么?一般大多数的因为经济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都是属于民事法庭的管辖范围的,而且大多数的人对于其他的矛盾可以选择隐忍,......


·嫖娼被抓怎么处理,如何处罚嫖娼行为
      虽然很多时候嫖娼的行为人都是男性,但实际上女性也有嫖娼的情况。另外,嫖娼不仅会发生在男女之间、在女女之间、男女之间其实也是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


·二手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二手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1、必须确认房东真实身份购房者在和卖家签订合同之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东的身份。对于......


·女方该怎样争夺抚养权?
      女方该怎样争夺抚养权?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