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1)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二、离婚诉讼如何提起
1、不存在不能起诉离婚的事由,具体包括: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下:
①女方在怀孕期间;
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③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提起离婚诉讼要提交下列材料:
(1)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结婚证(如丢失应提供原登记机关的证明);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供同居的时间或者举行婚礼的时间;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2)子女情况的证明。
子女的自然情况:若为养子女、继子女的,应提供有关证据或加以说明;请求由自己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者其他条件的事实依据;请求给付抚育费数额的依据,如双方工资或者劳动收入的证明。
(3)财产情况的证明。
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情况证明;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者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或者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的证明;住房情况的证明。
一旦夫妻离婚那么就是从法律意义上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日后各自在谈婚论嫁就是不受干涉的。但是在离婚上面,往往夫妻会产生分歧,尤其是对于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上,出现纠纷的可能性很大,这个时候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
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无期徒期和终身监禁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
·一、麻城抚养费标准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一、麻城抚养费标准根据哪些因素确定?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
·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
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从判决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
·提起再审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提起再审的法定理由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摩托车驾照怎么考
摩托车驾照怎么考报名准备材料:考取摩托驾照和汽车驾照一样,都需要先在驾校报名,本地户口的学员需提供身份证、8张1寸免冠白底照片并进行体检(费......
·债务转让的生效要件包括什么
债务转让的生效要件包括什么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
·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有哪些规定
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有哪些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依据第47条,在......
·工伤轻伤二级可以请假多久
工伤轻伤二级可以请假多久?工伤轻伤二级不需要和用人单位请假,因为享有停工留薪待遇。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并没有具体规定......
·指定管辖决定书怎么写,指定管辖决定书格式
指定管辖决定书怎么写,指定管辖决定书格式司法实践中,如果两个法院互相争夺一个案件的管辖权或者推诿案件时,就可以由他们共同的上级法院来指定法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