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麻城抚养费标准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一、麻城抚养费标准根据哪些因素确定?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二、抚养费的给付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麻城市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司法机关等任何行政单位都没有权利去统一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也许在有些家庭,孩子一天的零花钱就高达好几百元,甚至是上千元,但是,有些单亲家庭的孩子几百元可能就是一个月的抚养费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信用卡诈骗6000会坐牢吗?
      信用卡是银行卡的一种,广泛被人们使用。持卡人可以先消费后还款,给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而犯罪分子也看中了这样的便利,对受害者实行诈骗。信用卡诈......


·民法总则关于虚拟财产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总则关于虚拟财产是怎样规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今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都是十分新颖的,生活当中......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所订立的运输合同是否有效
      目前登记的无船承运人绝大多数是由原来的货运代理人发展而来,虽然《国际海运条例》对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资格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我国的货运代理市场......


·被打立案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被打立案侦查期限是多久?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


·本地发生交通违章车辆能否到异地处理
      1、当地交管部处理。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前往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处理方法手续比较繁杂,过程也比较复杂。2、托朋友处理。将自己的违......


·关于非法集资可以缓刑吗?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


·宅基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宅基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1、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


·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生活中我们有时候自己会不小心摔伤了,这是一种私伤,而与此相对应的就是工伤,顾名思义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我们知道公司为我们买的保......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1、监管制度的限制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


·虚假诉讼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