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先提出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
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说孩子跟随女方生活的话,那么是不需要额外的给抚养费用,如果是跟随男方生活,那么是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用的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果孩子不跟随母亲生活的话,那么,女方是需要进行抚养费用的支付的,如果跟随女方一起生活,那么日常的开支都是属于女方的,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一下,怎么样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使用公章冒充公司法人贷款的后果是什么
冒充公司法人贷款的后果属于表见代理行为,公司有盖章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但公司可以追究个人法律责任。行为人没有......
·在最近几年中房子是越炒越热
在最近几年中房子是越炒越热,随之而来的是房价的增长,到了2018年,针对公司买房子交什么税也是一个必须了解的问题,在这之前,还要必须弄清楚公司买......
·偷拆是怎么回事?如何应对?
偷拆是怎么回事?如何应对?“偷拆”是指行政机关作为拆迁征收方,被偷拆人作为被征收人,在双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程序进......
·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
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可以,对于公司不给加班费的情形,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
·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亲属回避是什么意思
何为亲属回避?所谓的亲属回避,是指亲属回避制度,隶属于公务回避制度,主要是为了限制我国国家公务员利于职务便利徇私舞弊。亲属回避制度的本质与办案......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如果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是合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
·民事诉讼二审后还能上诉吗
民事诉讼二审后还能上诉吗民事法律关系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同样,民事纠纷发生的次数和频率也最多。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除了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