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土地征收如何赔偿?

农村土地征收如何赔偿?
  
  一、什么叫农村土地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国家要用你家里的土地,用来建高铁、修马路、造公园等,但是会给予你相应的赔偿。
  
  土地征收方案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当地的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如果你家里的土地被征收了,你需要在政府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注意了,是在公告规定期限内!
  
  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就要妥善的予以解决。但是,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问题层出不穷,这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也恶化了国家与人民的关系。
  
  二、农村土地征收是如何赔偿的?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务发明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职务发明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劳动人事关......


·三次违法就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次违法就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商认定一致的就可以合法的写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坐三次就将其辞退,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没有......


·讨债技巧—走为上催款兵法
      应用“走为上催款兵法”的关键是善于“走”。“走”的表现首先是半途而止,激流勇退,而敢于半途而止,激流勇退,是需要胆识、魄力和智慧的。  遇上......


·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当自己或者是公司的财产在被损害到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定为侵犯财产罪?什么是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为您讲解一下侵犯财......


·我国的质量体系认证特征是什么?
      我国的质量体系认证特征是什么?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日常生活所需产品的质量,有了一个严格的要求。现在的企业,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市场中获......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三种抗辩权均属于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三种抗辩权......


·个人现在非法吸毒后取保后补充侦查会抓人吗?
      一般不会抓人,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逮捕需要什么条件: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起诉一、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起诉根据《若干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


·代孕行为合法吗,代孕行为是否合法
      现实中的很多行为,在普通人眼里,可能是合法的行为,但从法律角度分析,就有可能是违法的,甚至还有的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针对当下流行的代孕行......


·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哪些?
      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哪些?员工工资福利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


·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选择离婚后选择将未成年的孩子交给了男方抚养,而女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