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责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专责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专责监护人的职责: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相关知识: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中,有许多工作作业技术复杂,邻近强电场而空间活动范围窄小,安全条件差,作业时安全防范措施相对不够充分。对此,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视现场实际条件,确定所有需要在工作中被监护的人数,增设专人进行专职的特殊监护。这些为保证安全专事监护责任的人员就是专责监护人。为了专心一意做好监护工作,《安规》规定,专责监护人不允许兼干其它工作。
  
  成为专责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监护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熟悉现场及设备情况.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同一工作不同地点的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指派.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其监护内容如下:
  
  (1)部分停电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带电作业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接地部分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4)工作中监护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另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并告知工作人员,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5)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或违反规程的作法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6)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准单独留在室内或室内外高压设备区内,以免发生意外触电或电弧灼伤;
  
  (7)监护人应自始至终不间断地进行监护,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但在下列情况下监护人可参加班级的工作
  综上所述,专责监护人就需要在某些需要特殊安全保证的建设环节中的起到重要的作用,而承担这些职业的人不仅有很够的要求还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完整上述的职责。如果对上述的内容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河南打麻将罚款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打麻将罚款是怎么规定的?河南省规定:《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中,第二章第94项规定,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虽然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工伤情况,因此在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条件与普......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是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被划分为五大类,事故各方根据交通警察开具的交通事故责......


·夫妻离婚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产生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纠纷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遇到这样的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我......


·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
      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一、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儿子超是18岁就是成年人,是独立民事责任人,他个人的债务不用别人承担。二、限制行为......


·开设赌场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


·老人立遗嘱公证处如何申请?
      老人立遗嘱公证处如何申请?一、老人立遗嘱公证处如何申请?老人立遗嘱公证处需要公民填写公证申请表格之后向公证机构进行递交。具体如下所述:1......


·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有赔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有赔偿金吗?(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