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
合伙企业也是一个企业,只不过合伙企业由多人建成,与个人企业不同,在一个合伙企业中为了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就需要制定相关的细则,那么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网的我们进行了整理,供有需求的朋友参考。
《合伙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一)名称;
(二)主要经营场所;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经营范围;
(五)合伙企业类型;
(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第七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 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第九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十条 合伙企业类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一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
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以上就是对于《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的整理,在此我们建议在合伙企业的规定中,合伙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这两种,这两种合伙的规定也有出入。因此在办理合伙之前,务必了解清楚这些细则,有助于企业的规范化,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一、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超过一定的时间没有年检的话,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话是会被扣除一次......
·留置权具有专属性吗?有什么条件
留置权具有专属性吗?有什么条件一、留置权具有专属性吗?留置权不具有专属性,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
·离婚涉及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离婚案件一旦涉及房屋拆迁纠纷问题,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
·公司增资的方式包括哪些
公司增资的方式包括哪些一、公司增资的方式包括哪些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
·福利费与工资怎样区分?
福利费与工资怎样区分?福利费与工资怎样区分??1、工资和福利的定义不同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金......
·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一般是不能报销的,股东个人支出,不能使用公司公款报销。一般单位可以报销的发票有增值税普通发票、......
·行使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行使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的快速发展,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债务纠纷增加迅速,不少债务人在负债以后,为了逃避债务而隐匿资产,或故意不......
·客栈转让对方毁约怎么签署解除合同?
客栈转让对方毁约怎么签署解除合同?一、客栈转让对方毁约怎么签署解除合同?单方毁约签订解除合同需要在双方同意一致的条件下进行的,根据我国《......
·离婚诉讼第二次期限是怎么要求的
一般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还会“策划”第二次离婚。但结合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要求,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时间有一定的要求,不允......
·股东出资类型有哪些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
·合同到期不续签要写辞职报告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要写辞职报告吗?合同到期不续签不要写辞职报告,合同期满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续签,不需要辞职书就可以走人。如果他不给工资可以找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