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别1、本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由于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严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2、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应按照原则处理,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二者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在客观上有生产、销售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根本不具有药品效能的物品当作药品诈骗钱财,甚至不考虑其外观和包装。4、本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在于:第一,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立。对于犯罪分子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一方面是侵犯了国家对相关行业的监管秩序,另一方面也会对其它人员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侵犯,相关情况的认定,还需要由法院对相关的违法事实进行合法的界定后才可以进行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右脚残废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右脚残废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2023补充侦查什么程序
      一、补充侦查什么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1、该阶段补充侦查的方式有两种。即人......


·开庭时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
      开庭时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数额如何确定?
      我们购买新车后,都会为车辆投各种商业保险,其中车损险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险种。当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要去保险公司申请理......


·先写借条后汇款有效吗?
      先写借条后汇款有效吗?先写借条后汇款有效,只要确实也存在着汇款的事实,那么不管先后顺序都是属于有效的。有汇款记录,是可以证明借条的效力的。借条......


·有些网贷利息过高合法吗
      有些网贷利息过高合法吗如果网贷利息过高的那么是不合法,超过利息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借贷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就合法,根据民间借贷法,借款利率......


·醉驾的行为十分危险,当事人醉驾,不仅会威胁到自身的安全,还会
      醉驾的行为十分危险,当事人醉驾,不仅会威胁到自身的安全,还会对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我国法律规定了醉驾的行为应受到刑事处罚,除了刑事上的处罚外......


·一、放弃房屋继承公证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放弃房屋继承公证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在遗嘱继承发生之前提出,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


·根据国家规定民事案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根据国家规定民事案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离婚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委托律师代理就会收取一定收费。那么,在广西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多少钱?国......


·西安交通事故自行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现如今,道路上奔跑的汽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便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将交通事故分为四类,其中,最轻的被分为轻微事故。而对于轻微事故,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