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顺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条链接:《继承法》】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法条链接:《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一般在法定继承中才会涉及到一个继承顺序的问题,这里面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是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至于遗产的分配比例,在统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原则上是均等的分割遗产。对于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怎么处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怎么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
·如何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做出认定
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于一些行为要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话,则一般是不认定构成犯罪的,而此时也就不能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务中,......
·经济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仲裁吗?
经济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仲裁吗?一、经济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仲裁吗?经济仲裁撤诉后若是反悔是可以再次申请仲裁的,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赔偿金有吗?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赔偿金有吗(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什么是新车购置价、保险金额?
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定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它是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
·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一、诉讼时效中止时间怎么计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一方怎么去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决的情况很多,这种情况下,双方就不可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和平分手。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到法......
·最新轻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轻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最新轻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1、本标准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
·衢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衢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
·离婚分割房产如何公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是最重要的一项。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会商量好房产分割方案,并用书面协议确定。很多夫妻办好离婚手续后,即便是签署了房产分......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尾椎骨骨折规定是什么?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尾椎骨骨折规定是什么?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尾椎骨骨折规定是交通事故导致尾椎骨骨折可以申请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