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涉嫌犯罪警察拘留人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

涉嫌犯罪警察拘留人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警察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警察没有权利随便拘留人的,而且警察的拘留分成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种情况,如果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是15天,而刑事拘留,并不是37天以后就得无罪释放,刑事拘留以后的下一步就是提请批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经过调解对方又去起诉怎么办
      交通事故经过调解对方又去起诉怎么办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由于事故本身不要严重,所以当时人一般都希望通过私了就把事情解决了,这样感觉很方便,也......


·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模板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模板的区别是什么?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


·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
      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


·怎样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
      劳动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那该劳动合同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怎样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的呢?无效的劳动合同会给劳动......


·一、部分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一、部分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可以,出租人在法定情形之下是享有合同的解除权的,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


·自书遗嘱的有效范文是什么?
      自书遗嘱就是指自己亲自书写的遗嘱,涉及自己的财产处分及对子女的嘱咐等等。在我国,法律对于自书遗嘱有明确的规定,由于遗嘱的可更改性,我国对于自......


·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该怎么办理?
      对于大多数的置业者来说办理房产证是必要的,毕竟只有持有房产证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拥有合法处置所有权范围内土地的凭证,......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先垫付,住院费用可以由被撞人先行垫付,之后由保险公司报销或肇事者赔偿。“出交通事故后......


·盗窃罪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盗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现实中,区分盗窃罪与一般盗窃行为最关键的地方还是在与数额上面,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才是才能认定构成盗窃罪。而成立盗窃罪也有具体的条件要......


·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
      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


·增加新股东怎么计算公式?
      增加新股东怎么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股东权益增长率是指企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保留的数额对股东权益总额的比例关系。换言之,凡一企业从每年所获得的税后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