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生活中喝酒与我们关系密切

在生活中喝酒与我们关系密切,无论是私人的聚会,还是商业活动都需要酒水的陪伴,虽说媒体上一直倡导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践行这一规则呢?如果自己酒驾被警察查到,如果情况严重,检察院就会追究,那么醉驾检察院问什么内容呢?
  醉驾检察院问什么内容
  醉驾取保候审现被检察院传唤,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将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对本案已经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检察院传唤当事人,是要核实案情,下一步程序是: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起诉,如果有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会将案子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相关法律
  醉驾,定的罪名为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如果自己酒驾造成的后果较大,在社会上有着较为恶劣的影响,那么醉驾检察院问什么的问题就会接踵而来。因此对于酒驾,原则上我们既不能出现也不能对此有着侥幸的心理,一旦酒驾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就会超出我们的预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哪几种?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哪几种?一、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有哪几种方案?目前,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


·决水罪的犯罪主体是哪些 决水罪如何处罚
      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涉嫌犯决水罪。成立本罪,需要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犯本罪。另外,行为人的主......


·外国抢注自己的商标怎么办
      一、外国抢注自己的商标怎么办首先了解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百度一品标局商标注册企业应尽快查清楚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实际情况,并尽早考虑在......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异同是什么?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异同是什么?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


·腐烂的树根属于埋藏物吗?
      腐烂树根属于埋藏物吗?不属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埋藏物......


·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


·职务侵占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划分罪与非罪的时候都是很关键的。毕竟如果证明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话,那么一般是属于违法行为,此时的处罚就不会那么重。对于职......


·他项权证到期后怎么办理延期手续?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一种抵押债券权利,如果房屋所有者办理了房屋的他项权证,那么房屋的所有权还在原房主手中,但是房屋的一些权利会受到抵押权人的制约......


·私闯民宅被狗咬死怎么办
      私闯民宅被狗咬死怎么办?私闯民宅被狗咬死户主一般是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的,除非是户主故意放狗咬死对方的,户主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非法私闯民宅正......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


·抢注外国品牌商标应该怎么办
      一、抢注外国品牌商标应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