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哪些情况刑事诉讼法不逮捕的?

所谓诉讼,就是平时所讲的“打官司”,平时生活中我们对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会让我们容易存在一些认知误区。比如犯法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是不是一定要坐牢?我们知道犯法了一般就会被逮捕或者拘留,我们会觉得一旦坐牢自己人生就留下了一点污点,那么有哪些刑事诉讼法不逮捕的?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有哪些情况刑事诉讼法不逮捕的?
  
  1、应当不予逮捕
  
  根据《规则》第143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①不符合上述应当或可以逮捕条件的;②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可以不予逮捕
  
  根据《规则》第144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可以予以逮捕的情况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
  
  面对刑事诉讼法不逮捕有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的情况,其中年龄不同也会有一个标准,不过也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的严重程度而论,不论是哪种情况,都是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还是希望人人都能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如果犯了法就要了解详细的法律相关知识来接受相应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固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要赔偿金支付吗?
      一、固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要赔偿金支付吗?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1、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


·版权转让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版权转让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


·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
      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现如今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不少医院和患者之间都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导致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任度持续下降,产生越......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


·宣告破产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


·在疫情期间的房租怎么承担(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
      在疫情期间的房租怎么承担(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此种情况是指因政府及有......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包括对财产分......


·社保转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吗?
      社保转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吗需要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社保手续时需要。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


·诈骗罪包括间接故意吗?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中的罪犯是为了获得大量的公私财物,采取的是违法手段。而诈骗罪的主体是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意图是怎么样的?那么诈骗罪包......


·一、营业执照无偿变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营业执照无偿变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一、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1、《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2、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