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购买了新车的车主都是要买交强险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可以理赔的,当然很多人也会担心如果只是碰撞划痕的话还有没有必要买其他的保险,关于划痕险有必要买吗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对于车主关心的划痕险算出险次数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就是在划痕险的理赔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也就是说出现多次划痕险理赔,到了理赔次数上限,保险公司也不会不给赔偿。所以说,划痕险在赔付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但是划痕险有赔付金额的限制,如果当初投保时保额为2000元,当划痕险的理赔金额到了这个数额后,保险公司就会终止合同,不再进行理赔。也就是说,划痕险在年度保单内是不限制次数的,但仍要看车主的保额,每次的损失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但为了限制车身划痕险恶意骗保的发生,一些保险公司也在理赔时出招,不仅要求要求拍照,甚至有的还要求车身划痕险要到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才能理赔。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划痕险的出险次数会影响第二年的投保费用支出。也就是说如果在第一个保险周期内如何出险少。保险公司认为该投保人的风险小,第二年投保时会给予优惠折扣,优惠幅度在10-30%左右。但如果出险次数多,那么第二年车险保费就有可能享受不到优惠甚至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划痕险:保险类别,车险。特点,本险种为附加险。保险范围,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保险责任,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车身划痕险详解,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第一条 保险责任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二条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如果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免责范围了。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所以,在“行驶过程中把车划了一下”就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到底是行驶过程中被他人恶意划伤的还是两车刮擦时被划了一下。保险公司对定损后,再到4s店修车。同时,如果车辆在道路上被划伤,需由交警开事故证明,如果车辆在非道路上被划伤,需由派出所开事故证明。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汽车不太昂贵,划痕损失建议不报案,因为首年无理赔的话次年保费能够优惠10%。综上所述,关于划痕险有必要买吗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车子出现划痕的时候,是可以事先购买划痕险的,但是如果是行使过程中出现的刮擦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了,保险公司确定了车损之后到店里去维修,不过划痕险只是一种附加的险种,需要先购买其他的保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原被告双方的生活所在地如果不在同一个地方,还有就是户籍等多方面的因素都会导致很多的民事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产生争议。尤其是被告方会认为原告方所提......


·湖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它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了解五险一金的缴纳比......


·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多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


·检察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起诉流程是什么?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


·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什么样的?
      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什么样的?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


·仲裁裁决案件由中院执行吗?
      仲裁裁决案件由中院执行吗?仲裁裁决案件不一定由中院执行,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当中51条规定,应当由进行仲裁的当地人民......


·我国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者我们身边的朋友就可能会与别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由于债权债务关系经常发生,所以说债权债务关系是......


·夫妻一方怎么调查对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怎么调查对方的财产对银行存款、信用证查询取证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相关规定有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相关规定有哪些?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银行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银行票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关于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


·灵武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灵武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一、灵武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何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