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到期了没续签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或是交易活动在进行双方合作时,往往都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确保双方的权益。合同具有着法律效用力以及一定的时效性。对于到期的合同其法律效用已经丧失,需要进行续签。那么合同到期了没续签怎么办?下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分析解释。
  合同到期了没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关于合同到期了没续签怎么办该问题来说需要与实际的工作情况相结合。一般情况下来说,对于双方都同意合同中的条件时可以进行续约,对于没有续约继续工作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协商提出补偿,对于不予赔偿的用人单位还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赔偿协商金额怎么确定?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有些办案人员迫于压力,会对一些和案件无关的人进行询问,甚至是拘留,如果是长期羁押,则导致当事人的自由受到侵犯,其可以申请......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


·附带民事诉讼案由如何确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由,是以刑事案件的案由为准的。附带民事诉讼,指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


·嫁妆是自己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自己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


·个人借款企业破产清算怎么办
      个人借款企业破产清算怎么办一、个人借款企业破产清算怎么办公司倒闭了之后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法律......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3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要具备下列......


·如何避免建筑工程款纠纷?
      如何避免建筑工程款纠纷?一、建筑工程款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纠纷在生活中是最常见的一种,这种违约纠纷的特......


·遗产的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计算
      遗产的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计算?遗产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欠钱不还有欠条人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有欠条人跑了怎么办1.欠债不还属于民事债权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该人。2.起诉债务人,需要提供债务人的姓名、住所地址、单位与联系方式以及证......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近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所以人们手中闲置的钱也越来越多,很多人并不满足与把钱存入银行,因为银行的利率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