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类型有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类型有什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检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从以上法条中可以看出检测机构依法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鉴定。那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类型有哪些呢?本文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类型系列知识,供您参考借鉴,感谢您的阅读。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施工质量鉴定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会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一是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二是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三是房屋购买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鉴定属于现状检验,鉴定人员没有参与施工过程,无法直接对检验批准和分项工程做出评价。受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尚无法事后采用检测方法进行复查。因而施工验收资料是重要的鉴定依据。问题是发生方式
质量纠纷的工程项目,其方施工质量验收常常是合格的,甚至是优良工程,如何判断验收资料的真实性成为鉴定的关键。从工程实践来看,如果所有验收资料都无法采信,要鉴定一项工程完全合格几乎是不可能的。鉴定人员在接受委托时最好让原、被告双方对竣工资料中没有异议的部分加以确认,将方式
质量的异议范围尽可能缩小,并由双方约定检测的方法。对于单纯的施工质量鉴定应该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成的施工内容,分别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工程鉴定,确定是否合格依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鉴定时,还要注意鉴定的时效性问题。《方式
质量验收标准》没有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竣工后多长时间以内,一般理解应该是投入使用之前,但不少质量纠纷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生的,更有烂尾工程因纠纷拖延了很长时间,远远超过正常工程从竣工到验收的时间间隔。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了解哪些指标随时间会发生变化。几何量如钢筋间距、结构构件尺寸、混凝土蜂窝等一般不随时间变化:混凝土、钢筋、沙浆等材料强度一般在短时间内不会有很大变化;而砌体、混凝土的裂缝。钢筋的锈蚀(屋盖没有完工、粉刷层未作)则与时间有很大的关系。(二)规划、勘察、设计质量鉴定规划、勘察设计质量鉴定发生在业主或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中,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一般较难直接发现,通常都是由其他问题,如成品质量、工程事故牵涉出来。规划、勘察、设计质量的鉴定依据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勘察规范。同施工质量的鉴定不同,勘察设计质量的鉴定结果无法得出一个总的结论,只能对不符合规范条文的内容逐条列出,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规范、勘察设计过程中的施工图纸审查、消防审查和规划审查等是在设计图纸补正式采用前进行的,属于事前检查,旨在提高设计质量。由审查单位将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内容反馈给原设计单位进行整改,带有指导性的建设性,设计单位并不需要为设计欠缺承担责任。而规划、勘察设计质量的鉴定是一种责任追究。尽管两者依据相同的国家设计规范,但在具体条文的掌握上应有所区别。规划、勘察设计图纸审查。除了对强制性条文须完全符合外,出于提高设计质量的目的,以建议条文也可以从严要求;但对于司法鉴定,没有明显违反设计规范,一般就不应视为过错。(三)成品质量鉴定成品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开发商与商品房购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尽管住户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大多是从施工质量,特别是外观质量开始,如屋面漏水、粉刷层脱落等,但房屋质量不仅与施工质量有关,还涉及勘察、设计质量。成品质量的司法鉴定需要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以确定责任人,成品质量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各个环节,找出具体的原因成为鉴定工作的重要内容。房屋的成品质量鉴定适用标准是一个值的探讨的问题。成品质量涉及到勘察质量、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似乎可以分别对照国家的勘察规范、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评价其符合度,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5月6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院应支持买房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所谓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该对鉴定标准中的“安全性显著影响整体承载”这一等级,而目前的设计类规范不具备做出整体评价的功能,只有《可靠性鉴定标准》才具备对房屋的整体安全善做出评价的功能,用鉴定等级来反映。所以宜采用《可靠性鉴定标准》做为鉴定的依据。(四)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程度鉴定目前应执行《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屯50292-1999),不宜公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缺陷表面看可能是施工原因,但由于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勘测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的,任何一方的过失,都可能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缺陷。1.鉴定的一般方法。其目的在天核实鉴定对象的基本事实,方法包括:(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2)对设计图的复核;(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对材料质量的调查;(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2.鉴定必须的资料。该类鉴定需提供的资料包括:(1)工程设计资料(应包括所有的修改及变更);(2)施工验收资料(检测数据、试验报告、施工日记、分部分项检验资料);(3)地质资料;(4)监理资料;(5)变更指令。总之,如果是一项达标的建筑时需要将上述的所有鉴定都完成后才能够让所有相关利益人放心其质量不会出现问题,尤其是那些只能在购买时看外观来认定其质量的消费者来说这些鉴定的结论非常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纠纷不赔偿在哪里起诉?
一、交通事故纠纷不赔偿在哪里起诉?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一般都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起诉,事故致人伤亡的是一种侵权行为,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侵......
·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批捕有案底吗
一、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批捕有案底吗?被刑事拘留或批捕以后都不会留下案底,因为刑事拘留和批捕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罪的,除非法院的有罪判决正......
·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供担保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
·一、醉驾证据是交片警找吗?
一、醉驾证据是交片警找吗?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
·一、醉驾证据不足已经吊销驾驶证怎么办?
一、醉驾证据不足已经吊销驾驶证怎么办?醉驾证据不足已经吊销驾驶证此时可以依法恢复持有驾驶证,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刑事......
·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我们知道,寻衅滋事罪我是国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抓到公安机抓起来,公安机关会对其立案侦查,有人就有疑问,寻衅滋事......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涉外诉讼,是一种情况比较复杂的民事诉讼,我们在进行处理涉外的民事诉讼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管辖权的问题,做好自己的分内的......
·临时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承担主体
临时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承担主体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一、劳动仲裁的性质1、性质内容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
·黄河滩区搬迁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黄河滩区搬迁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如果遇到拆迁问题的话,都不会进行反对,因为毕竟这是国家所进行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