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一、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因此,有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是一方的犯罪,公安机关只处罚寻衅滋事的当事人,不会处罚被害人的。因此,寻衅滋事罪并不是双方都要抓起来的。
二、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因此,寻衅滋事罪并不会处罚双方,而是处罚寻衅滋事的犯罪分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期间的,自己尚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要等到转正之后,单位才会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那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究竟劳动者在试用......
·无证驾驶抓到要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抓到要拘留多久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
·一、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如下,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请......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
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可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可否主张违约金?我们都知道,买房租房,为了双方的有效的合理权益,我们一般会采取签约合同的方式,然而,有时候合同是没能......
·公司法前沿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前沿问题有哪些?一、公司法前沿问题有哪些?公司法前沿问题主要有最低资本制的废止、认缴制的引入、资本制度其他环节的缓和等,并就认缴制......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一般为如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若干问题研究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合伙企业,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
合伙企业,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或者经营实体,都只能有且只有一个法人代表。对于二人合伙成立经营的公司,怎样选择法人代表是一个......
·行政处罚的管辖作出例外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不仅仅是有非常严厉的刑事处罚的手段还存在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指的是没有触犯刑事法律,但是也是违法行为所进行的一定处罚。当......
·犯罪预备的概念与成立条件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概念与成立条件是什么?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