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果孩子打架斗殴怎么办?

孩子的成长不可能一帆风顺,尤其是在发育成长阶段,任性与叛逆总是伴其左右。如果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孩子们由于缺乏冷静而更容易酿成大错,家长们也因此头疼不已。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家长在问,孩子打架斗殴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举几个小例子来谈谈家长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孩子打架斗殴的问题。
  1、孩子打闹很正常,这是他们在交往
  孩子的心灵是纯洁的,孩子的世界也是简单的。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并没有“持强凌弱”的概念,他们的“触碰推打”很多时候是一种“自然行为”。即便像上面我讲的案例中,朋友儿子的两个小表弟一样,存在“主观故意”,其实也并无多少恶意,是他们渴望与他人交往、交流的一种表达方式。试想,对于三、四岁的两个小表弟,八岁的强强可堪称是“巨人”,但两个孩子却并不惧怕,很“勇敢”对其挑战,看强强没反应,又变本加厉地找来棍子……这表明,在他们心里,这只不过是游戏,他们如此做,只不过是与被打之人“亲近亲近”的一种交往方式,只不过,这种方式不太恰当罢了。所以,对于此类情况,我们不能以成人的思维教育孩子,把一切“碰触推打”自己身体或“侵害”自己利益的人都看成是敌人,都要以牙还牙,针锋相对地“打回去”!
  2、孩子磕碰时常有,恰当处理防患燃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幼小的孩子很容易形成“惯性思维”。我这里说,不要轻易把孩子们的“触碰推打”定义成“持强凌弱”,并不是说对其听之任之。就像前面那两个小表弟,拳头击打没反应,就会升级成棍子。我们不能教育孩子“有小朋友冲过来推你”,“就抓住他的胳膊,咬他”,但也要告诉孩子,遇到类似情况,要理直气壮,做出回应:“你为什么要推我?”“你要向我道歉!”这样,“推”得孩子自知理亏,一般就会停止“攻击”。反之,若是我们教孩子一味忍让,对方就会形成“推你很好玩”的心理,时间长了,还会渐渐由感觉“好玩”嬗变为有意的“欺负”了。
  3、真正地厮打,有时是在发泄情绪
  有时,个别的孩子会在没有明显挑衅的情况下,主动对小朋友施加暴力。比如,有的孩子在游玩的过程中,会突然掐、拧、打或者咬其他的小朋友。一般来说,有这种举动的孩子,是在发泄某种情绪,也许是要引起他人关注。每一个孩子都有感到难过的时候,都可能做出过激行为。偶然一次,我们不必如临大敌,而是平静化解、及时处理。要耐心地告诉孩子:这样做是不可以的,不可以伤害他人。孩子是在“尝试——错误”中学习和成长的,不允许孩子犯错误,也就等于剥夺了他们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很多孩子在尝试一两次,并且发现这种行为不被接受之后,会逐渐削弱,学会以其他方式表达自己。孩子在交往当中,大约10%的游戏行为是两个或者多个孩子纠结在一起,身体冲撞,扭打摔跤。在这种游戏当中,孩子们体验着自己的力量,发现着自身的强度和限度,增强着自信心。并且还排出老大、老二的顺序,还会根据伙伴的力量逐步调整。做家长的不仅需要经常拥抱孩子,也应该多跟孩子进行扭打游戏,有助于孩子发现自己、找到力量的极限、建立起自信。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孩子之间打架斗殴是很常见的事情,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一部分。家长们不仅要合理看待,更要正确引导,虽然常常被孩子的淘气闹得又急又气,但家长们更应该多几分耐心。试着多陪伴一下孩子,相信孩子打架斗殴怎么办这种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规定贩毒几克判死刑
      贩毒几克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侵犯个人肖像权是什么违法行为?
      侵犯个人肖像权是什么违法行为?侵犯肖像权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


·?
      ?一、在哪种情况下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又称即时辞职,是指劳动者无须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网上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吗
      违法的,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主要区别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一般参与赌......


·诽谤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诽谤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


·离婚怎么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怎么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一、离婚怎么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


·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的规定?
      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的规定有哪些(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


·我国强迫婚姻可以撤销吗?
      我们知道在旧社会父母包办婚姻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但是如今我国法制化程度在不断增强,法律保护着每一个人的人生自由,此对于婚姻完全要靠个人的意志,......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社会抚养费起诉书不需要找律师代理。社会抚养费不是诉讼程序,不开庭审理。1、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


·公司债券利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公司债券利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提到公司债券利率,相信对于债券投资者而言,再熟悉不过了。在很大程度上,债券利率将会影响投资者是否会进行投资......


·房价上涨
      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卖家嫌自己的房子卖的价格低了,就想毁约。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价格、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交房时间等等,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