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打人无伤怎么赔偿承担责任?

打人无伤怎么赔偿承担责任?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可通过调解解决。一般不会赔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殴打他人,不论造成不造成轻微伤,有殴打行为就要受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上的普遍认知就是打人就是破坏了原有的社会交往秩序,所以尽管没有受伤也需要对实际产生的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方面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觉得自己没有过错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
      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


·打架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办法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与人发生一点矛盾和摩擦,那么同时,我们也会面临一个疑问:打架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办法?这不仅关系到我们如何处理自身的人际关系,......


·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有规定案件的管辖问题吗?
      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案件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有怎样的情况法院才会一次判可以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
      有怎样的情况法院才会一次判可以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


·对于故意刮花别人车什么罪?
      对于故意刮花别人车什么罪?一、对于故意刮花别人车什么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划花别人车辆的,如果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


·二审会改判罚金吗
      可能会改判。二审法院判决有多种可能,可能维持原判、可能发回重审,也可能做出改判。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法院二审审理上诉案件......


·一、抚养费要求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抚养费要求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申请人生活困难,无法全部或者部分负担法律服务费用。具体事由及条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一)客体要件。本罪所......


·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情形?
      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情形有哪些一、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情形有哪些?(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哪些
      离婚诉讼由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启动,此时作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就会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而要是无法有效的进行举证的话,最终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


·法定的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情况是怎样的?
      法定的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情况是怎样的?一、法定的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情况是怎样的?法定的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如下: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