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哪些

离婚诉讼由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启动,此时作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就会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而要是无法有效的进行举证的话,最终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而举证也是需要注意其中一些问题的,具体来说,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哪些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人证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证据及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婚前采取隐瞒情况等手段骗取婚的证据;
  
  4、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或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5、一方有不忠实另一方或具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证据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双方婚后长期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如房屋产权等)的证据;
  
  3、取得债权的证据
  
  4、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夫妻一方中认为是其中一人的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一方负担。)
  
  (五)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及其他参考情况;
  
  (六)其它原因的证明。
  
  二、离婚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由于夫妻之间的离婚案件情况不同,因此在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实际注意的问题也是不一样的。当然,作为原告,要是无法进行有效举证的话,当然,法官做出的判决也就有可能对其不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有哪些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在提高,特别是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购房者大多注重商品房的价格,小区的......


·2018青岛醉驾新动态?
      2018青岛醉驾新动态有哪些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1年......


·欠钱不还墙上喷字会怎么办
      欠钱不还墙上喷字会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不要采用墙上喷字威胁等非法手段,如果喷字手段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会被处予治安处罚《......


·被限制高消费令是多久 一、被限制高消费令是多久?
      被限制高消费令是多久一、被限制高消费令是多久?满足下列两种情形可以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1、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


·刑事抗诉期限一般是多久?
      刑事抗诉期限一般是多久?对于一审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裁定,检察院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抗诉,然而抗诉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而法律中对刑事......


·国家规定加班工资基数怎么计算
      国家规定加班工资基数怎么计算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


·对于羁押替代性措施有哪些?
      对于羁押替代性措施有哪些?羁押替代性措施有保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羁押又称拘押是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


·倾销确认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倾销是危害正常市场秩序的,同时也会对同行业的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倾销行为的确认不是随意的,倾销确认是严格的规定和程序要求的,按照法律的规......


·诉讼保全的房产可否抵押?
      诉讼保全的房产可否抵押?一、诉讼保全的房产可否抵押?被保全后的房产不可以抵押,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提供担保后解除保全才能抵押。既然法院......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有......


·成都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成都怎么办土地使用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