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今社会

当今社会,看病医保问题已经成为了时下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对于医保体系来说,其内容以及标准需要伴随着医疗内容而不断进行着更新与变化。在药物方面就有着甲类与乙类的区别。那么医保乙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下文中就进行了说明。
  
  医保乙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医保乙类是指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部分费用的药物。使用这类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
  
  乙类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部分支付费用的药物,使用这类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
  
  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具体由各地方定;还有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种做调整.
  
  医疗保险目录对于销售的意义,是通过医院促销模式下来进行行销。很多患者就医是有医疗保险的,但不在医疗保险目录上的品种不在报销范围内,需要自费解决。所以没有进医疗保险目录的品种在医院的销售会受到量的限制,而在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然可以突破患者的心理瓶颈了。而且很多医院也是公费医院,对进药有相关规定。是否为保险目录就是很重要的。
  
  特别说一点,医疗保险目录是劳动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这也是中国特色。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目录的甲类乙类和OTC目录的甲类乙类有时会被混为一谈,这两个目录是完全不同的销售模式,所以在研制品种的时候这些问题都应该考虑到,因为每个企业的销售模式都不相同,资源优势是不同的。不考虑销售具体情况的研制很容易导致品种闲置,这样的例子很多。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情况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经过不断的调整与完善之后,药品保障范围有所扩大。调整后的新版《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151个,相较老版的药品目录增加了260个药品,为解决人们看病难的问题迈进了一大步。
  
  提出抗生素分级原则
  
  新版《药品目录》共作了843个限制,包括险种、医疗机构级别、适应症限制等,比2004版的《药品目录》提高了12个百分点。
  
  “我们在对15万人进行用药调查时发现,‘三素一汤’用得最邪乎。”姚宏说,“‘三素’指的是抗生素、维生素和激素的滥用,‘一汤’指的是个别地方见人就输液的情况。所以此次我们按照抗生素分级管理,提出分级原则,明确了哪些抗生素是在其他抗生素无效时才能用;哪些抗生素是在有细菌学支持时才能用;哪些抗生素是在急重症或在上级医生或医院的指导下才能用。”
  
  甲类药品可100%报销
  
  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里,甲类目录是保障目录,其中的药品是100%报销的。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了新版《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而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各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对乙类药品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也就是说,乙类药品不一定能100%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不分甲、乙类的,全部可以报销。对于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药物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抗疟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从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对于医保乙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该问题来说需要与实际的要求标准相结合。按照规定来说,乙类药物所指的是在医保范围内所能够报销的部分药物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医保系统关于药物报销还提出了抗生素升级等内容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看守所最多能拘留多久?
      看守所最多能拘留多久?看守所最多能拘留三十七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


·非法集资保释金是多少?
      非法集资属于犯罪行为,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进行财产诈骗的行为。当嫌疑人因非法集资被羁押时,其亲属或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保证金或特定条件,可以将......


·遗弃致人重伤算遗弃罪吗,遗弃罪如何认定
      遗弃行为随着人们整体素质的提高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社会遗弃的行为还并没有绝迹,还是有少部分的遗弃行为存在,遗弃可能给他人带来的影响是非......


·辩护意见书不构成累犯从轻处罚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辩护意见书不构成累犯从轻处罚的范文是怎么样的?一、辩护意见书不构成累犯从轻处罚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黑龙江李某某律师......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属于合法的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属于合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


·一、在我国醉驾两个月可以假释吗?
      一、在我国醉驾两个月可以假释吗?《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一、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一、主动离职年休假可以折算吗?
      一、主动离职年休假可以折算吗?可以折算,计算方式是实际工作天数/365(一年的天数)乘个人当年的年假数(你是7天)-今年已休的年假天数=今年可用天数(或......


·如何计算合同中的实际损失?
      如何计算合同中的实际损失(一)、实际损失: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1,直接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


·非法集资中间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非法集资中间人是指在非法集资行为中起到为介绍投资者参与非法集资、帮助集资者的人员,中间人在非法集资案件中为案件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果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