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是予以支持与保护的。在正式工作之前,劳动关系双方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来维护上方的权责,同时也是对劳动关系做出证明。那么工地农民工劳动关系是什么呢?下文中就做出了相关的解释与分析。
  
  工地农民工劳动关系是什么?
  
  1、劳务外包公司是用人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分包公司是属于劳动关系,他跟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接受农民工外包服务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他和农民工是劳务关系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农民工发生工伤,双方都有赔偿义务,一般这种情况发生,首先是要跟社保局打电话报案,然后告知用工和用人单位,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两个公司都有责任共同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
  
  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维权:
  
  最快;
  
  (1)包工头要想施工就必须挂靠或借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那么他所聘用的农民工实际上是和挂靠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2)现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都应当悬挂明确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标牌,那么农民工在工地从事劳动时,应当对标牌留意,以确认这个施工工地确实的施工单位。
  
  (3)农民工在工作时应当留意保留在这个工地工作的相关证据。
  
  (4)如果发生包工头拖欠工资的行为,依据上述证据,就可以向这个工地的施工单位索要工资。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条款,拖欠工资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它会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直接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或者直接打12333电话咨询投诉。
  
  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对于工地农民工劳动关系是什么该问题需要与实际的案情相结合进行分析。按照规定来说,劳动关系当中规定了劳动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并且对于农民工的工作内容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说明,对于违反劳动关系的行为也提出了一定的解决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


·商标争议管辖法院是哪个
      一、商标争议管辖法院是哪个?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


·合同诉讼条款示范内容有哪些?
      合同诉讼条款示范内容有哪些?合同的拟定,甲乙双方就达成了合作协议,为了达到共同的利益,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事宜。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就会发生......


·五险一金按什么比例交?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五险一金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它是我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企业、用人单位的长远......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夫妻要共还吗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夫妻要共还吗?婚姻由两个人组成了一个家庭,将两家人也变成了一家人,婚前两个人的生活可以互不干涉,但是结婚以后,两个人的生活就......


·检察院不予批捕结果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结果是什么?检察院不予批捕结果是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


·在我国简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在我国简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甲方夫妻:(出售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姓名:身份证号:为了确保房......


·什么是股东会决议 怎样进行股东会决议
      什么是股东会决议怎样进行股东会决议很多公司都是有股东会的,当然股东会自然就是由一些公司的大股东组成,股东会与股东大会其实还有点不同。而在股东......


·什么是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 ?
      什么是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一、什么是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相信很多人在看到以后,第一感觉是这俩着是一样的。但是,在法律意义上,两者肯定是不一样的。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与劳务......


·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合法吗?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是合法的。甲方违约,乙方收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的情形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