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交强险作为我国要求上路车辆必须缴纳的保险,是为了我国的道路安全和相关行人的生命不因交通意外而失去生命进行设立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那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出车祸交强险死人赔偿多少钱
  1.当判定车主有责任时:出事故后,交强险最高赔付12.2万元(死亡伤残最高陪11万、医疗费用最高赔1万、财产损失最高赔2千元),无论车主责任大小,凡是“有责任”,交强险的赔偿就以各项的最高限额来赔偿。2.当判定车主无责任时:出到事故后,交强险最高赔付1.2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1.1万元、医疗费用1000、财产损失险100元)。3.相关知识:根据《交强险条例》第4条规定,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是不给予登记的,且不予检验。简单来说就是,交强险你不买,你年检不了,而且还不能开车上路。根据《交强险条例》第39条规定: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一旦被查,可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的保险费2倍的罚款。简单来说就是被抓了要罚钱,而且买了交强险后补贴交强险标志还会扣分、罚钱。交强险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三、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类赔偿是作为交通事故中对死亡人的赔偿,当然相应的受害家属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求相关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相应的被扶养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的一些类相关费用,拟补受害者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一、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什么?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规定是在存在着一些特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暂时停止裁决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


·交通事故当中的赔偿鉴定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当中的赔偿鉴定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


·明码标价后价格欺诈如何认定?
      明码标价后价格欺诈如何认定?明码标价后价格欺诈的认定方式是看价钱所标明的商品的一些具体的情况和实际的购买情况是否一样,价格欺诈行为指的是指经营......


·纠集多人寻衅滋事怎么判
      多人寻衅滋事,按照法律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员工不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是否合法
      员工不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是否合法?不合法,没有提前辞职,公司是不能扣工资的。员工违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规定,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


·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证件
      在生活中,有许多的事实和行为是需要进行公证的。公证后的文书就具有法律的效力,在诉讼中也可以作为证据作用,个人或者企业有需要的,可以携带相关的......


·离婚后每个月抚养费给多少?
      离婚后每个月抚养费给多少?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


·母亲如何争取抚养权
      母亲如何争取抚养权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


·婚姻法子女的抚养条文中对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发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别离,由父母中的另一方间接抚养。夫妻离婚后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作变化,由共同抚养变成一方独自抚养。因而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