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可以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取保候审需要提出申请,而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批准。而法律中对取保候审的期限作出了最长的规定,即不能茶垢哦12个月。这期间,也有可能出现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况,那一般可以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可以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取保候审:(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二)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另行找到保证人的,可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如果不能找到保证人的,可依法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三)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由哪个机关撤销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应当对被告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以上规定说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对其他机关已经决定的强制措施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在分析完了上文内容之后,相信您也知道可以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了吧。但在具有上述条件的时候,不一定就是撤销取保候审,还有可能是变更强制措施,从取保候审变成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或者逮捕。而一般可以作出撤销取保的机关也就是对应的司法机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重婚补偿金可以要吗?
      被重婚补偿金可以要吗?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具体表现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如果夫妻......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大家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现在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成为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了,基本都是因为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他人受伤或者......


·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是什么?
      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是什么?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欠款的案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一、签名方面的问题1、签名者不被确认其实避免这类情况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两高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两高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


·最迟啥时候劳动合同必须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最迟啥时候劳动合同必须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证据的概念及其法定种类是什么?
      证据的概念及其法定种类是什么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如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办理完他项权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办理完他项权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他项权证实际上是关于房屋抵押的一项法律方面的证明,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现在如果向银行......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如诈骗分子现在除了利用电话,短信进行诈骗活动外,也开始利用起了微信等即时沟通软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上海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上海立案标准是多少?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


·非法集资的利率界定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您都知道如果从银行进行借款的话银行会收取一定的利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样的一种违法行为也就是非法集资,法律上对此进行了规定,那么非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