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他项权利抵押证?


  在房屋或者是土地抵押的过程当中,为了避免日后针对抵押物所产生的纠纷,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抵押人的权益。在抵押过程当中,需要有他项权利抵押证作为抵押的权利证明。关于什么是他项权利抵押证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详尽的解释与说明。
  
  什么是他项权利抵押证?
  
  他项权利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房地产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物权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是在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权上基于债权而设定的一项附属权利。
  
  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房屋产权证,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证,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持有的,证明房屋归属的有效证书。
  
  说完了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再来看看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抵押的区别。简单来说,房屋产权人a将房屋抵押给b方,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后,则b就可持有该房屋的他项权证。官方说法,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资金方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应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银行应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资金方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担保法》规定:
  
  第五十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权利。
  
  目前我国的他项权利登记制度还不完善,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是土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
  
  抵押权。经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抵押开始,抵押权人即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这个抵押权必须经土地登记机关加以确认。抵押终止,抵押权即告消灭。抵押人破产的,抵押权人可以从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收益中得到补偿。
  
  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针对什么是他项权利抵押证该问题的解答需要从他项权证的内容出发。他项权利抵押证,是在进行抵押活动时,以银行作为中介的抵押证明。当抵押无法及时还款时,就能通过银行的他项权利抵押证得到最基本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加名,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登记的是按份共有,并载明了各自份额比例,则属于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则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房产份额的分割。......


·新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我国社会的建设不断现代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也在不断发展建设中,其中少不了对农村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迁,那么农民的房屋遭到拆迁之后,国家会依......


·谁有权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谁有权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条件是怎样的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条件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债务纠纷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一般在债权关系中都会签订合同,有保证人进行担保。在一定情形下保证人是......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


·未享受退休待遇发生工伤有补偿吗?
      未享受退休待遇发生工伤有补偿吗?未享受退休待遇发生工伤也是有补偿的,因为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1、对被告的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


·被告人可以询问审查起诉进展吗?
      被告人可以询问审查起诉进展吗?被告人可以询问审查起诉进展。就是说案件经过公安局侦查终结,构成犯罪移送到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


·法律规定小车逆向行驶扣几分?
      一、小车逆向行驶扣几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机动车逆向......


·变更股东和股权转让可以一起做吗
      可以的。变更法人代表一般属于备案事项,无需工商局准许。股权转让如果发生在股东之间,也是只要工商局备案即可。如果发生在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则......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是怎样的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的执业证明、责任人的资格和执业证明、被保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