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1、对被告的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对原告的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3、对法定代理人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4、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二、法律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包含了三层意思:(1)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须出庭参加诉讼。(2)己经两次传票传唤。(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适用拘传,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并且填写拘传票,直接送达被拘传人,由被拘传人签字或者盖章。在拘传之前,应该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过批评教育后仍然拒不到庭的方可拘传其到庭。我们国家关于一些强制性的措施,主要是集中在具体的刑事诉讼当中的,但是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也是存在着一些拘传的,比如说它是属于一种强制到庭的措施,拘传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必须要到庭的被告,而且前面已经经过了两次传票合法的传唤,但是却没有正当的理由,坚决不到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权投资项目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股权投资项目的风险具体有哪些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使得股权投资越来越成熟,其是指股权投资的方式取得股份,通过购买股票或者其他实物资产从而获......


·电动车撞人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电动车撞人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对外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性质的书面证明,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


·地铁上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地铁上摔一跤算不算工伤?一、地铁上摔一跤算不算工伤?如果是上下班途中意外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


·供货商欠款破产清算该如何处理?
      供货商欠款破产清算该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过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此时就需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此时就需要定期还银行的房贷。但是,有的情况下,可能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时候就想要转让房子。那......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


·一、在继承纠纷中起诉分割遗产谁是被告?
      一、在继承纠纷中起诉分割遗产谁是被告?被起诉的其他继承人就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


·故意杀人未死重伤能死刑吗
      故意杀人未死重伤能死刑吗?故意杀人未死重伤也有可能判死刑,具体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


·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同时存在的情况之下,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责任要求对方承担。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