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都在外地,发生劳动纠纷如何维权
首先,职工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目前,用工单位以工作岗位不存在为由通知职工不用再到用工单位上班,并结清工资,职工可与劳务派遣单位沟通是否已经被退回。如果已被退回,派遣单位应当为您重新派遣,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5条,劳动者此种情况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您在咨询中提到派遣单位并未对您进行再次派遣,也未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依据《规定》第15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第17条内容由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被退回后,派遣单位未与您协商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规定》第21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其次,您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均为江苏公司,但用工地为北京,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由于您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北京,因此您可以在北京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这类纠纷还是主要在用人单位的所在地和劳动者的派遣地两个地方来解决。由于这类案件牵涉的比较复杂的地域关系,劳动者在进行相关办理时一定要积极的说明情况,把自己的遭遇详细的说明,我国的劳动部门才会予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闯民宅伤人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私闯民宅伤人定罪标准是怎样的?私闯民宅伤人定罪标准是实施了非法强行闯入他人的住宅,并且实施了故意伤害人员的行为。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安全第一是建筑企业树立的基本原则,其必须牢牢遵守。如果建筑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够重视,没有采......
·深圳司法鉴定九级赔偿多少钱?
对于工作或者出门在外的人,最重要的就是人身安全是否能够得到保障,而往往在意外来临之际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如果因为人为......
·在签订后合同成立等于合同生效吗
在签订后合同成立等于合同生效吗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完成合同的签订,但是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其中某些效力并没有......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吗?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吗?竞业限制期限是指公司对于某些负责保守公司机密的员工,对公司机密、劳动合同等方面的限制,就是在合同解除......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怎么处理,对法人有哪些影响?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怎么处理,对法人有哪些影响?一、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怎么处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
·灾后房屋质量评估内容是什么?
灾后房屋质量评估内容是什么?灾后评估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非法人组织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我国,有很多人没有学过法律知识,对于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我国商业之间的交往是越来越密切,在买卖货物的过程中,现实生......
·在我国判缓刑多久可以释放
缓刑是我国刑法制度当中的主要刑法之一。法院针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和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可以适用于缓刑。很多人其实对缓刑的具体执行概念并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