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小的工伤误工费由谁承担?

一、小的工伤误工费由谁承担?
  
  
  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
  
  
  2、《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封面贴相片。
  
  
  3、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4、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送医院抢救的首诊病历原件及医院诊断证明书;死亡原因证明。
  
  
  6、受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7、死亡证和火化证明或火葬收费发票和户口注销复印件、殓葬证 。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准确的来说,如果确认是工伤事故的话根本就不会产生所谓的误工费,因为不应该有误工费,法律上要求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时给该职工支付工资。很多员工会把工伤待遇当中的停工留薪期理解成为误工费,总之,大家知道这部分损失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长春市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在符合规定的时间和环境条件下,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发放一定的高温补贴,而且不能将降暑饮料等物品来冲抵高温补贴的货币形式,各地的高温补贴标准都有......


·个人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


·工伤险是一年一交吗
      不是。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


·离婚无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无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已经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


·一、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一、工伤认定怎么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醉驾血检复检申请是否会被受理一般不会
      醉驾血检复检申请是否会被受理一般不会,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因为鉴定单位违规操作等原因,个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不予采纳。所以不能提出重......


·在我国信用卡诈骗自首会轻判吗?
      其实除了国有银行之外,其他的民营银行在相关业务上的竞争压力也是非常大的,过去银行为了能够提高相关的业务量,所以几乎在信用卡的推进方面直接采用......


·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受伤算工伤吗?一、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受伤算工伤吗?算是工伤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一、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可以的,但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