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你不去交罚款,可能派出所会提高罚款金额,可能还会拘留。还是接受处罚态度好点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二、第一百九十二条 被处罚人未在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二)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拍卖财物,由公安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法办理。
  三、第一百九十三条 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能会继续行政拘留满15天,部分地区会有收容教育第一,按期不缴纳可以加处罚息。第二,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接查封,扣押你银行财产。
  四、在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过程中,被处罚人被决定罚款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应该怎么办? 被处罚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第51条的规定执行,即: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综上所述,嫖娼不交罚款,是不可以的,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已经触犯了法律,为什么还不缴纳罚款,如果逾期没有缴纳罚款,执法机关可以按照每日3%,加倍处罚,依据法律扣押查封财物,或冻结银行存款,用于抵交罚款数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你进行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专利维权律师费由谁承担?
      专利维权律师费由谁承担?一、专利的法律含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


·故意伤害罪法律不公平应该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法律不公平应该怎么办?故意伤害罪法律不公平应该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


·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生效吗 一、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生效吗?
      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生效吗一、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生效吗?签了购房合同未网签也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女方再婚生孩子还需要准生证吗
      再婚夫妻生孩子是否需要办理准生证,那还得看该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情况,确实该再婚夫妻是否可以合法地生育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催款短信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催款短信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根据《民法典》第九章诉讼时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法院怎样认定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
      法院怎样认定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


·数据库算不算汇编作品有哪些规定
      数据库算不算汇编作品有哪些规定如果某数据库采用了另一数据库的编排结构和方法,而对内容的选择有自己的独特的方式和判断,那么该数据库因具有独创性......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


·欠钱不还拘留以后怎么办
      欠钱不还拘留以后怎么办如果你有钱偿还而拒不偿还的话,法院先是会对你进行罚款、司法拘留,如果你还是拒不偿还,金额较大的话,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大连沙河口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
      大连沙河口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一、大连沙河口信息公开形式有哪些?大连沙河口区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沙河口区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