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诈骗罪还了钱还能告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综上所述,诈骗罪还了钱还能告吗?依据诈骗案件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数额在3000-10000元,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30000-100000元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500000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于以赈灾名义行骗,诈骗残疾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都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提交受理申请材料,然后由国土资源局审核材料,核准登记备案......
·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劳动者就应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来工作。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令用工单位不满,那么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在法定条件下用工单......
·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
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一、继承人私自转移遗产是否合法?
一、继承人私自转移遗产是否合法?1、继承人私自转移遗产是属于违法行为。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即被继承人还未死亡),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
·醉驾收监自己去吗
醉驾收监自己去吗?触犯刑法无需自行去公安机关报道,公安机关部门会在拿到判决书后将罪犯送交监狱,在执行处罚前还有其它步骤和等待的时间。醉驾对公共......
·不予受理和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不予受理和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不予受理的情形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包含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的时效,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租房的程序?
租房的程序有哪些一、租房的程序有哪些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3、房......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一、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