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围观打架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世界上不会有思想、行为都完全相同,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小的摩擦,而不理智的人就会做出一些冲动的不顾后果的事情比如打架,而成年人打架是可能会被判刑的,未成年人打架则需要视情况而定。那么,围观打架又需要负什么责任呢?下面我们共同了解有关打架方面的知识。一、围观打架会不会追究责任?1、法律没有规定打架时围观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公安机关向目击证人了解询问案件情况,要如实回答,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3、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4、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没有参与,一般不会判刑的。二、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治安处罚)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2、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3、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4、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5、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6、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综上所述,围观打架如果有证明确实没有伤人是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只需要在警方进行现场调查是作为目击证人配合警方了解具体情况,但在回答问题时需要如实回答。打架构成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故意伤害的性质以及情节轻重判定。我们提醒问题题可以协商解决尽量不要动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假释与缓刑的区别都有哪些
      我们发现在对犯罪分子量刑上面比较有利的就是缓刑,而开始服刑之后那就是争取减刑或者假释的机会了。因而,实践中有很多人其实是不能正确区分清楚假释......


·每一个企业会制定自己的薪酬福利待遇,薪酬福利对员工都会有着的
      每一个企业会制定自己的薪酬福利待遇,薪酬福利对员工都会有着的不同的激励作用。当然,在高福利待遇的刺激下,员工的积极性也会相应的热情。那么,薪......


·什么级别的伤情构成故意伤害罪
      什么级别的伤情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多数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解除合同。一般来讲单方解除合同......


·金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权限有哪些?
      司法鉴定机构在每个地区都是十分的必要的,它的成立的条件也是十分的严格的,必须符合所有的条件才可以成立。那么,您知道金华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的权......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社会发展到现代,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提升,但家庭暴力仍然存在。结婚之后,许多女性在与丈夫的相处过程中都会发现男性有......


·交通事故鉴定伤残费用应该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鉴定伤残费用应该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


·一、劳务工伤赔偿如何赔偿?
      一、劳务工伤赔偿如何赔偿?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


·一、当离职好几年劳动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一、当离职好几年劳动合同丢了能补办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三年以上了,用人单位可能没有了劳动者的相关资料,无法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包括什么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包括什么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


·常见的旅游纠纷种类有哪些
      常见的旅游纠纷种类有哪些,责任主体怎么确定?不管是上班的人或者上学的人只要遇上假期就想出去旅游放松心情,旅游的方式也有很多种,可以自己单独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