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河源楼盘土地使用年限怎么规定?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居民却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的,但是,土地的使用,也是有年限的,不同的土地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居民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也会获得楼盘地下的土地的使用权。那么,河源楼盘土地使用年限怎么规定?
  一、土地使用年限都去哪儿了?
  1、房产建造周期过长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或者是体量较大的楼盘还将分多期开发,等到项目的后期时,往往土地使用年限有不同程度“缩水”。2、转卖浪费年限中国土地价格飞涨,有一些不良房企通过土地高溢价获利,而且风险小,有的土地甚至被转卖了很多次,在不断的转卖中耽搁了开发,从而缩短了使用期限。我国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固定为70年,综合类土地使用年限固定为40年/50年。经过转卖,土地使用年限肯定缩水。但实际上,新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是经常缩水的。例如有的楼盘2000年左右开发,至今已经15年过去了,项目仍没未开发完毕;有新项目的土地经过几次转手才进入楼盘开发期,土地使用权限已经浪费了十几年了。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并不是特殊案例。3、资金短缺、证件难办耽误开发房产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可能造成土地闲置,部分房产项目也会因为相关证件未办理好将土地闲置,等到资金到位、证件齐全再继续开发、销售,但土地使用权年限实际上在闲置的这几年期间发生“缩水”。
  二、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判断?怎么计算?
  查看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要想保障房屋产权年限,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看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会对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有规定,注意: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日期是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开始,千万不要以买房合同的日期作为土地使用年限的开始;②购房者需要查看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③建议购房者到发证机关网站查询,看五证是否为真,有其是二手房。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河源楼盘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知识内容就是这些了。但是也会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属于业主的,房屋下面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了,但是,房屋又该怎么处理呢。这是,就可以进行土地使用年限的延长了,这是有相关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遇到女方不承认收彩礼案例该怎么办?
      收彩礼是中国一直以来的传统习惯,在未过门前收彩礼的行为有些人觉得收彩礼是正常的,那么在法律的规定中,是如何解决收彩礼这种规定的呢,遇到女方不......


·原配暴打小三是否构成犯罪
      原配暴打小三是否构成犯罪可能构成犯罪,具体要看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


·一、如果离婚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反悔?
      一、如果离婚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反悔?一般民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成立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为离婚而签订的协议,以离婚......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一、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


·一、工亡死亡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工亡死亡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什么情况算失信人员
      以下情况算失信人员: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一、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一、工伤鉴定伤残费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伤残费多少钱?工伤鉴定费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约在300到400之间。但是......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
      医保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在我们就医的时候,可以进行报销医疗费,因此,很多人对于在异地就医,医疗费的报销的步骤就存在一定的疑惑。那么,异地医保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