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判断继子女对继父是否具有赡养的义务,首先要看继父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还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即使继父与生母解除婚姻关系,当继父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时候,继子女对继父仍具有赡养义务。
  二、如何证明继父母子女关系?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必须有证据证明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子女未成年。对于这一事实,需要用再婚夫妻的结婚证,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来证明。2、需要证明对继子女有抚养事实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有可以形成抚养关系的抚养事实,前提是生父或生母对子女有直接抚养权,以及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有一点例外,就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继子女,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虽然跟随有直接抚养权的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也不宜认定继父母对继子女有能形成抚养关系的抚养事实。对于这一事实,需要有双方的财物往来证据,邻居的证人证言,继子女的日记本等一切能够证明的证据。3、需要有证据证明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另外,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对于这一事实,再婚夫妻的婚姻存续长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联系等证据可以来证据。如果在继子女小的时候继父母是进行了抚养的话,那么当继父母年老的时候,即使作为继子女,其实也是应当对继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更多这方面的知识,请上本站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消费者保护之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消费者保护之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一、消费者保护之惩罚性赔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合同履行违约金规定是多少?
      合同履行违约金规定是多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一、自书遗嘱怎么写?
      一、自书遗嘱怎么写?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


·长沙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在不同的城市会根据不同的时间产生相应的变化,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以下长沙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2020年长沙的补偿标准包括调整幅度......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叫审查批捕?
      一、根据法律规定什么叫审查批捕?审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批示的活动。中国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人民检察......


·医疗事故评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评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


·人体轻伤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经济高速运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这样的生活给人们带来了持续的高压,往往导致人们性情更加暴躁,紧张易怒。人们往往因为一点小事便与人发......


·强制执行时没有偿还能力的能不能拘留?
      1、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后,发现其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可以进行拘留。执行申请人可以表示延期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


·异地办离婚手续
      异地办离婚手续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


·不戴口罩的处罚法律依据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外出至公共场所或出现发热等症状均需戴口罩,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对于未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被吊销企业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