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其实对于现在来说非常的常见
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我们国家对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的问题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孩子抚养费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标准,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是结合当地的条件,孩子的需求和父母的承受能力来规定的,所以这个问题再有必要的情况下还是要请律师来进行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
·犯罪人员在拘留羁押能否折抵刑期
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了这些农民还是没有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了这些农民还是没有土地?一、无论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多少年,以下这些农民都将没有土地。1、耕地抛荒弃耕三年以上的土地承......
·信用卡诈骗开庭前还清还要开庭吗
信用卡已经是城市人离不开的一种东西了,由于信用卡是寅吃卯粮,所以总是存在一些信用卡恶意透支甚至盗刷的现象,严重的就够成立犯罪行为,是会被法院......
·高温补助规定
高温补助规定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
·老人立遗嘱公证处如何申请?
老人立遗嘱公证处如何申请?一、老人立遗嘱公证处如何申请?老人立遗嘱公证处需要公民填写公证申请表格之后向公证机构进行递交。具体如下所述:1......
·《工伤认定办法》版
需要注意《工伤认定办法》其实与我们熟知的《工伤保险条例》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文件,其中《工伤认定办法》很显然主要是对工伤认定方面的内容作......
·肇事逃逸移交到检察院多久起诉
肇事逃逸移交到检察院多久起诉?一般情况下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向法院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和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总的来说,主要包括这以下四种情形是......
·FOB合同的要素
FOB术语,长期以来,确切地说是一百多年来,有一种众所周知的含义,如果一方当事人以FOB出售货物,即意味着他必须自付费用将货物运至船上并交付,而货......